年级:小学六年级作文 字数:3891 作者: 时间:2025-03-05
描写狗的作文我的动物朋友,大家有养过宠物吗?那么,养过狗吗?狗是人类最真诚的朋友,也是最忠心的伙伴,他一旦认定你就会一直陪在你身边。下面是有关描写狗的作文我的动物朋友,我们一起来看一看。
有一次在餐桌上,它躲在我的座椅下要东西吃,趁家人在聊天时,我偷偷的给了了它一些肉骨头,它只吃了一点,就叼起了骨头往外跑,我跟着它大约跑了一二十米吧,它在地上刨了一个小坑,大小正好可以塞进那些骨头。这时,它发现了我,就用头把骨头往我这顶了顶,还做了个撕咬的动作,似乎是想让我和它一起分享这块肉,我摆了摆手,向它示意:我已经吃饱了,不吃了。它也不客气,独自开吃了。
正当它吃得正欢时,一只硕大的老鼠窜了出来,灰暗的皮毛下尽是油脂,强健的3充满了弹性。它冲着肉一跳径直地跳到了肉的前面,正想一口抢走那块肉的时候,狗跳到了肉的前面,用眼睛瞪着老鼠,眼里充满了藐视和动物之间食物链上层对食物链下层的压制感。老鼠可管不了这么多,双腿一曲,一弹,向着肉蹦去,而狗自然不会放着老鼠白白吃肉,便侧过身子一挡,挡住了老鼠地冲撞,老鼠由于用力过度,被弹了回去,一连在空中旋转了两三圈才掉下来,狗只是身子颤了一下,就别无其他反应了。那老鼠也不愧为老到,一见势不妙,马上一个回头朝着下水沟跑去,在它走进下水沟的前一刻,它回头深情的忘了肉一眼,眼里尽是遗憾与向往。
第二日,我就要回家了,那狗窜到了车上,迟迟不肯下来,到最后,我叔叔硬把它拉了下来。车慢慢的发动了,它用百米赛跑的速度向车追来,我也回头看着它,直到它消失在了路的尽头。
点点非常有趣可爱。它吃饭的时候特别奇怪,吃一口东张西望,再吃一口还是东张西望,好像有人给他抢似的。点点跑步也非常快,有时候我都跑不过他。点点睡觉总刻醒来。家里人出出入入,它从来不叫唤,如果有陌生人一进来它就会“汪汪汪汪”是习惯把耳朵贴在地上,只要有点点动静它就会立的叫。
点点除了可爱、有趣、还调皮着呢,有一次,我回外公家,进了家门就把我的鞋脱下放到鞋柜上。这时,我的好朋友牛牛在外面喊我出去玩,我高声地答应者,急忙就找我的鞋,可奇怪的是,鞋柜上单单少了我的鞋,我把鞋柜都找遍了,也没有踪影。我暗暗嘀咕起来,真是见鬼了吗?刚刚一会,鞋子怎么就不翼而飞了吗?我怀疑是爸爸不让我出去,故意给我藏起来。就对爸爸发起脾气来,非要爸爸还我的鞋。爸爸一脸的无奈,找遍了整个屋子,也没有见我的鞋。我开始大哭大闹起来,全家都惊动了,都帮我找鞋,可结果还是“竹篮子打水一场空”——没有找到。就在全家人纳闷的时候,点点慢吞吞从窝里爬出来,嘴里叼着正是我的一只鞋,摇着尾巴,讨好地在我的腿边晃来晃去。哎哟,原来罪魁祸首是点点呀,弄得我这是哭笑不得。
它喜欢睡觉,当我们不在家的时候,它总是一个人躺在沙发上呼呼大睡,当我们回来了它就精神大振。没事时,它还喜欢咬东西。记得有一次,我在拍皮球,多多瞄准时机,迅速扑过来,一口咬住,把我的皮球抢走,叼回它的窝里,用爪子紧紧按住,生怕我来夺走;如果有一天我的袜子不见了,准是多多又叼走了;甚至我的玩具也时时不能幸免,它的这个坏毛病总也改不了。
但它也十分聪明,讨人喜欢。每次我放学回家,多多总是老远就扑过来,把我的腿紧紧抱住,说什么也不松开。还不停地舔我的手,咬我的衣角,弄得我满身都是狗毛。
多多最可爱的特点就是能察颜观色。
当我生气时,它总是小心翼翼地依偎在我身边,或躺在我的脚丫上,好象安慰我似得。
当我发怒时,它马上机灵地钻进桌子下面,把自已藏起来,防止迁怒于它。
当我伤心时,它又善解人意地过来用它的身子来蹭你,或温柔地舔你的手,让我倍感亲切,好似我的知音。
当我高兴时,它又放肆地在沙发上跳来跳去,逗我开心……
你说我家的多多可爱吗?
黑贝全身黑不溜秋的。除了带黄色的尾巴和土黄色的四只脚,从头黑到尾巴。黑贝的耳朵向下弯曲,不知是因为想卖萌还是天生的。黑贝的眼睛是棕色的,像是两颗星星一样。黑贝的眼睛下面有一颗灵敏的鼻子,像巧克力一样黑。一眼望上去,嘿!还真是只威风凛凛的狗!
每天早上,当太阳公公爬上天空时,黑贝醒了。它惬意地打了个哈欠,慢悠悠地走出狗的住宅。它走到住宅门口趴下,一边晒太阳,一边眯起眼睛看着四周。如果有家人来了,黑贝的小眼睛立即睁得大大的,兴奋地放光(假设)。耷拉着的尾巴也翘得高高的,“汪汪汪”地叫着向你讨吃的。到了中午,太阳公公把一束束阳光送进了狗的住宅里,黑贝就会舒舒服服地享用着清凉的水和可口的午餐,一边晒着暖暖的阳光,时不时抓一下背……可真是“宾馆般的享受”呀!到了晚上,气温下降,每当我们把门锁上后,黑贝就会闷闷不乐地“砰砰砰”敲着门,似乎在非常不高兴地嚷着:“喂!喂!开门!开门!呜呜呜,主人真坏,不让我进来!”等半天我们都没反应,孤零零的黑贝只好唉声叹气地回到自己冰冷的住宅去睡了。
狡猾的黑贝有一天中午没吃到饭,饿得“前胸贴后背”,便把目标定在了外婆晒着的几块鸡肉上。它贼亮贼亮的眼睛四处望了望,一看没人,立马跑上去叼了一块香喷喷的鸡肉跑回了住宅,再次警惕地四处望了望,便开始笑眯眯地享受起美味的大餐来。
我喜欢黑贝狗,虽然它很黑,虽然它有点懒,虽然它还很馋。
斗牛狗今年五岁了,按狗的年龄算,它已老大不小了,是只成熟的狗,再加上它十分强壮,因此它也有了一个十分响亮的名字叫壮壮。
壮壮十分淘气,做任何事,都和我一样,只有三分钟热度。它一会儿跑去和蜻蜓追赶戏耍;一会儿又和蝴蝶在院子里捉迷藏;一会儿又跑到小池边,跳进水中,用狗刨式游泳……这可都看它的心情高兴与否。它若是不高兴,无论谁朝它走来,它都要冲他狂吠几声,好像要把自己的一肚子气发泄在别人身上。有时候,这只狗还会多管闲事呢!倘若有一只老鼠从它身边跑过去,它也要冲它狂吠,甚至在后面追,这大概就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吧。
壮壮有时候十分乖巧,每当我要去上学时,它总是跟在我后面,送了一程又一程,直到我生气了,它才依依不舍地转身回家。每当我帮它抓跳蚤时,它总是安静地趴在我的脚边,真像一个温顺的孩子。每当我远远地朝它走去,它总是第一眼就看见我,并摇着尾巴朝我跑来,然后用它那强壮的身子蹭我的腿,一直到我弯下腰,用手摸它的头,它才停止不再蹭了。每当我回家时,它总是第一个扑上来,让我抱在怀里,用它的舌头舔我的脸,让我感到温暖。但是,你可别以为壮壮天性热情哦!对待陌生人,它可没这么热情。它总是冲着生客大叫,好像在说:“别过来,要不可别怪我不客气了。”它那凶猛的样子足以把生客吓跑了。
这个壮壮,它凶猛、调皮、乖巧、忠诚,,真是让人又爱又恨呀!
瞧吧!它们天天在主人后面摇尾乞怜,主人高兴了,就扔几根餐桌上残留的骨头;不高兴时就一脚将它踹开,狗也不反抗,而是顺从地蹲在一边,摇着尾巴请求主人宽恕它。
哼!狗那样子真让人反感,讨厌!而且有时候它还汪汪地乱叫,让人对它感到厌烦。
可是,现在我对狗改变了看法,那是因为自从我见到了爷爷养的一只狗-----小鹿犬,它全身长着棕色的短毛,眼睛黑亮亮的,机灵地东张西望。它的特别之处就是那对像小鹿一样大而尖的耳朵和一条像被别人剪断了似的短尾巴。
小鹿犬很乖,那次我去爷爷家玩,它坐在沙发上一个上午一动也没动,一声也没吭。
“小鹿犬这样能坐一整天都没问题呢!”爷爷对我说。
我感到很惊讶,爷爷笑着说“这不算什么,这狗能听懂人话呢!平时家里没人的时候,就是它陪着我,给我增添了许多生活乐趣呢。”
接着,爷爷对小鹿犬喊了声“站起来”。小鹿犬马上吃力地站了起来。
“它的腿怎么了?”我问道。
“没事,昨天在散步时崴了一下”爷爷回答。
我有点不相信,它坐在沙发上一句都没呻吟,可能受伤吗?“那你看看它的腿吧!”爷爷提醒道。
我就低下头去看小鹿犬的腿,只见那条腿抖不个停,像抽了筋似的。
“哇!它真勇敢哦!”我不禁叫出声来,“它受伤了竟一声也不哼,真了不起!”。
“它一玩起来就忘了疼痛,跑得比小鹿还快哩!”爷爷笑着说。
果然,下午爷爷带它出去玩时,活蹦乱跳的一点儿也看不出小鹿犬受了伤的样子。
从小鹿犬的身上我看到狗另一面,我不再讨厌狗了,因为它们是人们忠诚的朋友,它们还很勇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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