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读过一本好书,我也读过,像《西游记》呀,红楼梦啊,三国演义呀但令我印象深刻的还是《普罗米修斯》这本书。下面就由我来介绍吧!很久很久以前,地面上没有火,人们只好吃生的食物,在无边的黑暗度过一个又一个的长夜,只能吃生的食物,只能收到野兽的侵袭。普罗米修斯经过,看见人们艰苦的情形,下定决心一定要盗取火种,造福人类。他不惜犯了天规,勇敢的偷取火种,从而给人类光明和智慧,并与宙斯进行不屈不挠斗争的动
重温红色记忆传承长征精神看里约奥运会,最让我们敬佩的是什么,是女排精神,但与女排精神有异曲同工之妙的当然是长征精神了。前几天,我在书店中无意翻到了《长征》这本书,便毫不犹豫地买了下来。在我的心中红军是一个被称为天下无敌的队伍,是一个能克服一切困难的队伍,是一个不怕牺牲的队伍,是一个创造举世无双的壮举:二万五千里长征的队伍。在长征途中,还有一些可歌可泣的故事:草地上,小红军不骑将军的马,不吃将军的粮
谆谆人世语,悠悠父子情”。这是读完《傅雷家书》后我最深刻的感受。与平常所读的书不同,所谓的家书”,最重要的是在家”字上。家”,是写给家人的书信,承载着最真挚的感情,《傅雷家书》便是由一封封父母写给儿子的信组成,字里行间都能感受到父母对子女无限的关爱。傅聪应该感激有这样一位朋友式”的父亲。傅雷先生对儿子有着父亲的严格与朋友的和蔼,在儿子失落
曹操的诡诈,刘备的谦逊,孔明的谨慎,周瑜的心胸狭窄,每一个人物都具有不同的性格,作者刻画的淋漓尽致,细细品味,让读者仿佛进入了一种境界。故事的主要内容是以智和勇来依次展开的,但是我认为智永远是胜过勇的。比如:在西城,孔明用空城计吓退了司马懿率领的十五万大军。此种例子举不胜数。可是在故事中也有智不划谋,勇不当敌,文不拿笔,武不动枪”的。像汉室刘蝉,整日饮酒作乐,不理朝政,心甘情愿的把蜀国
理想,有着不可探测的力量,它既可以使人精神百倍,也可以让人变得颓废,它永远是那样圣洁,尽管在不同的人身上有着不同的意义。在林特特这本《以自己喜欢的方式过一生》中,它诠释着理想的真谛:理想不只是让自己变得有价值而己。《以自己喜欢的方式过一生》讲述了54个人生中平凡却闪耀盖光辉的片段,它告诉我们,理想,不只闪烁在伟大的人生中,在平凡与朴素中闪烁出的片段,同样显示着生命与理想的伟大。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当
愉快的假期来了,我们也要选择一本自己感兴趣的书来读了。我看了看学校给的推荐阅读单,一下子就被一本叫做《学会与这个世界打交道》的书吸引了。于是,我便开始了我的学习之旅。嗯,这一定是一本好书!”看过前言,我就不由得感叹。对啊,我们应该与这个世界庄重相待,没有谁离开谁不能活,无论多么难,多么苦,终究会过去的。我最喜欢的文章是小戴维·麦卡洛写的《你并不特别》,文章字字珠玑,每一句
紫色的封面,一种清新的感觉,这是我喜欢的风格。打开这本书,心情是何等的平静。我也希望能以自己喜欢的方式过一生,做一个普通人,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书中有许许多多的小故事,点点滴滴,围绕的中心就是以自己喜欢的方式度过一生。这一点说起来很容易做到,但真正实现却很难。以自己喜欢的方式,应该会很擅长,自然容易。但,在生活中,会事事都顺心吗?不,不会的。在人生的漫长路途中,难免会有坎坷与艰难,那我们想得到的方
风吹叶落,夜半微凉,当岁月偷偷伸出小指头,把生活捅成片片瓦砾,把你我推至人生的十字路口,欢迎来到解忧杂货店!在这里,抛弃你的犹豫,让我们一起坚定你的选择!请噤声,且看他们在命运岔路口:男友命不久矣,她在选择刻苦训练实现奥运梦与悉心照料共度最后时光间徘徊;父亲渐渐衰老,他在选择子承父业与追寻梦想间迷茫;父母欠下巨债,他在选择举家潜逃与独自闯荡间犹疑;养父母经济窘迫,她在选择出卖色相与体力间彷徨解忧杂
汤姆是一个贪玩好斗的男孩,天天旷课,去外面玩。只有在波莉的紧逼下才很不情愿的去学校上课。后来他喜欢上了一个叫贝基的小女孩,经常和她一起玩。然后,又和他的三个好朋友去孤岛生活,后来村里的人以为汤姆他们死了,都非常伤心,办了典礼。可就在典礼进行的时候,三个孩子回来了。从此,三个孩子都得了宠爱。后来,他和他的好朋友哈克一起挖到了宝藏,成了村里的富翁。读了这本书,我想到了我的生活。汤姆是经过千辛万苦把宝藏
每当我翻开《西游记》时,总有不同的心情。它在四大名著中,是最惹人喜爱的,也是最引人注目的。在小时候的我读起它来总觉得既过瘾又有趣。《西游记》是唐僧去西天取经的故事。它运用轻松明快,幽默诙谐的语言,塑造出了神通广大,敢于反抗的人物的形象,。在这一部书中,留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悟空,因为孙悟空-正义大胆、本领高超是妖怪们的克星,并且技艺高超,一路保护唐僧成功地取得了真经,他就成了我心目中的英雄,这种勇敢的
伟大的诗人杜甫曾经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为了可以下笔如有神,我放假期间,我读了许多的书,读的都是一些科普类的书。读来读去,我倒有一些厌烦这些书了,当我再去选书时,我选中了一本叫《数学小子杜鲁克》的科普类书籍。《数学小子杜鲁克》主要讲述了:四年级小学生杜鲁克”在无意中到了鬼算王国”,认识了爱数王国”的王子---爱数王子”。原来是鬼算
翻开书,里面的内容就深深地吸引住了我,我看着这本书,忘记了吃饭,睡觉。里面讲主人公在他朋友家中发现了七把小钥匙,而他家的大铁床下面刚好有七个钥匙孔。他怀着好奇的心情打开了那扇门,不料却碰见了别人的鬼魂,从而导致整个小巷陷入危机之中。而里面,则藏了许多大炮,坦克,还碰见了善良的女士兵鬼魂。而这本书通过精彩的描述,把人的神志,语气写了出来。当我在看时,我觉得里面的人物似乎就在我眼前活动着。我看着看着,
青春是一首歌,却无法将它单曲循环。——题记青春是一首歌,他只给了你一个调调。有的人从头到尾都只有一个调,有的人却能将他谱成华丽的篇章。我多想把青春系在鞋带上,带着梦想一起向前奔跑;我多想将它收藏,然后再慢慢品尝,可他却终将永远消失在远方。读完了《致青春》,在带着感叹和欣喜,与同学笑谈着自己手中剩余的大把青春时光外,也不例外地领悟出,性格是终可以改变命运的。就像是大千世界的芸
这篇故事讲述的是在民国时期发生的小人物的悲欢离合,主人公蒋春歌的父亲是一本杂志的主编,由于经常在杂志上发表一些抗日的文章,而受到日本人的敌视,父亲就在这关键时刻失踪了。蒋春歌的家庭一下子陷入了危机,在这个艰难的时期春歌所经历的许多事情,让春歌感受到了社会的真实、丑恶,也因此让她收获了友谊,在逆境中日益顽强的故事。文章是第以第一人称描写,通过主人公的视角来看这个世界,在她的眼里世界史始终充满了乐观、
记得一位名人说过,读一本好书,就像和许多高尚的人说话。如果说以前我对它嗤之以鼻的话,那现在我却奉之为圣典,为什么呢?那天,我正和妈妈怄气。说起来还真气死人,每天只听见她一条声地喊:常乐,去买菜!”常乐,来烧火!”可吃东西时,却听不到她叫我的名。我只能眼巴巴地看着弟弟狼吞虎咽地吃。每当此时,我呀,火直往脑门里钻,恨不得和妈妈大干一场。今天又是这样,我在这儿烧得是汗如雨下,可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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